為深刻汲取香港新界大埔區住宅樓“11.26”火災事故教訓,全面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根據省委、省政府部署,從即日起至2026年2月中旬,組織開展全省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行動。方案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按照突出重點、精準施策、齊抓共管、標本兼治的原則,組織開展全覆蓋、起底式、無死角的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集中糾治一批突出問題,嚴厲查處一批違法違規行為,著力消除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健全完善一批長效制度機制,有效管控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及分工
聚焦有人員居住及活動的高層民用建筑(包括居民住宅建筑以及辦公、醫療、商業等公共建筑),重點是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和內部局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建筑為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單層廠房、倉庫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正在進行外墻改造施工的高層民用建筑
重點排查整治:
新裝(安裝)外墻保溫系統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未按規定設置防火構造措施(如A級防火隔離帶、加厚防護層等);
外腳手架、圍擋、施工材料設備等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使用已淘汰限制禁用的竹(木)腳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網、紙胎油氈防水卷材、再生料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鋼筋“熱彎”加工工藝等危及生產安全的材料、工藝和設備;
在外墻保溫層穿孔打洞等作業過程中違規動火用電,未設置接火斗或防火毯,違規進行垂直交叉施工作業,未按規定設置警示隔離區;
未按規定辦理施工許可等基本建設程序擅自施工,施工單位不具有相應資質或超資質承攬工程;
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在現場帶班作業、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等。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市落實,不再列出)
(二)正在進行內部裝修改造的高層民用建筑
重點排查整治:
涉及電焊、氣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管理;
涉及電梯、空調、電氣、管道等設施設備維修、更換、安裝、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
違規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
違規使用填縫劑、發泡劑等易燃可燃物品;
人員密集場所在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人員無證上崗;
未通過公告、入戶通知等方式告知風險擅自動火作業;
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
動火作業未劃定安全區域;
使用未加芯賦碼的機具作業;
未落實有限空間動火作業施工安全措施,未進行危險因素辨識;
動火作業現場未落實“六必須”措施等。
(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設施設備
重點排查整治:
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無水或壓力不足;
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日常不能設置于自動狀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不能正常使用;
防火卷簾、防火門等防火分隔設施無法正常關閉或完整性損壞;
建筑消防設施維保、檢測不符合規定;
有關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未同步設置有效臨時消防水源和給水系統;
有關施工作業期間擅自拆除或遮擋防火分隔設施,關閉或損壞自動消防設施;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落實24小時雙人持證上崗制度,不能熟練操作消防控制設備等。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高層民用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重點排查整治:
未及時清理建筑外立面與裙房等附屬建筑連接處的易燃可燃雜物,在外墻周圍堆放大量可燃物;
消防車通道、消防登高操作場地、消防救援窗口、避難層(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設置不符合要求或被封閉、堵塞、占用;
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違規停放充電;
豎向管道井未封堵或封堵不嚴;
建筑內電氣線路老化裸露、私搭亂接;
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
原有外墻保溫系統防護層破損、開裂、脫落未及時修復;
消防安全管理有關規定要求缺失,未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未確定建筑公共部分或者承包、租賃等相關方消防安全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或管理單位不落實裝修改造相關管理責任等。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新建高層建筑工地參照本方案要求開展排查整治。
三、整治方式
(一)全面發動自查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誰所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圍繞整治重點任務,結合整治工作分工,迅即傳達整治要求,細化排查整治指南,全面組織相關建筑施工企業、房屋建筑產權人、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常態化自查,及時采取措施管控火災風險、消除火災隱患。
(二)分級分類檢查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同步開展抽查,對正在進行外墻施工改造、正在進行內部裝修改造的在用高層民用建筑進行重點抽查,對其他高層民用建筑進行隨機抽查,對各類高層民用建筑自查情況進行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全面提升自查和檢查質效。要堅持“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堅決防范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細致、“走過場”等問題。
(三)嚴格監管執法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嚴格規范開展執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建筑、安全生產、消防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采取停工停產、局部查封、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措施。對于不采取措施及時消除重大事故(火災)隱患,或者拒不執行監管部門整改指令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嚴肅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發現的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事故(火災)隱患,在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的同時,要及時抄報屬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協同抓好安全防范。
(四)深查徹改隱患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組織對照相關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開展自查檢查,對排查出來的問題隱患實行清單管理,組織有關單位對發現的問題隱患立行立改、及時消除,確保問題隱患及時整改、動態清零。因技術整改難度大或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設置警示標識,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并制定限期整改方案,確保不出問題。對發現的重大事故(火災)隱患要掛牌督辦,及時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確保整改到位。
(五)加強社會共治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廣泛發動村(居)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社會公益組織等力量,積極參與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督促提醒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發揮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用,加強專業技術服務支撐,提高風險隱患專業排查和日常安全管理水平。要用好舉報獎勵機制,鼓勵群眾和企業員工主動查找和發現身邊的安全風險隱患。
四、整治要求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將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作為一項重要任務,組織有關方面采取針對性措施,迅即啟動并全面有序推進落實。
(一)切實強化組織領導
省級層面加強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及時解決困難問題,推動排查整治走深走實、落地見效。各市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結合本地實際親自安排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細化任務分工,完善推進機制,強化齊抓共管,確保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切實強化統籌推進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將此次整治行動與已部署開展的電動自行車、建筑保溫材料、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城鎮燃氣等“一件事”全鏈條整治有機結合,提升工作效能。要結合本區域實際和行業領域特點,邊摸底、邊排查、邊整改,摸清高層民用建筑底數,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徹底根治突出問題,確保自查到位、檢查到位、整改到位。
(三)切實強化宣傳培訓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戶外電子屏、廣告屏等渠道,廣泛宣傳高層建筑火災危險特性,擴大社會知曉面,提高群眾逃生避險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省級層面利用山東電視臺專欄,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普及宣傳,定期曝光突出問題隱患和典型案例,各市也要結合實際強化教育警示和問題曝光。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集中組織高層民用建筑有關單位負責人教育培訓,指導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逃生和疏散演練,督促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切實強化督導問效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調度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進展,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省政府安委會將適時組織全省消防專項檢查,對各地各相關部門排查整治開展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對工作弄虛作假、落實不力、進展緩慢的,采取提醒、通報、約談、督辦等措施督促整改提升,嚴防各類火災事故發生。
全省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為扎實做好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省政府安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全國“兩會”結束,在全省開展冬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百日攻堅”行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聚焦高層民用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九小場所”和醫療養老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面壓實各方消防安全責任,開展“起底式、無死角”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整治火災隱患,有效防范亡人火災,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持續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以高水平消防安全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重點和任務分工
(一)消防安全逐級責任落實不力
整治重點:各級政府未對轄區火災形勢進行針對性評估,未針對突出風險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有關部門未按“三管三必須”要求履行監管職責,未形成工作合力;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組織制度不健全、預案制定和培訓演練不到位、日常防火檢查巡查制度不落實;基層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管理責任不力。
主要任務:督促各級政府分析研判轄區火災形勢特點,采取針對性措施開展集中整治;推動行業部門落實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形成工作合力;督促社會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檢查日”機制,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基層力量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盡責”的工作格局。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負責,各市組織落實)
(二)建筑外墻違規施工改造
整治重點:建筑外墻保溫防護層存在破損、開裂、脫落現象,增加火災蔓延風險;新建、在建、改建項目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外腳手架或圍擋違規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問題;施工現場使用竹(木)腳手架、非阻燃安全網;未批先建、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施工的;違規設置、搭建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房;電焊、氣焊等危險作業未落實持證上崗、動火審批、現場監護等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任務:嚴查違規施工,嚴格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強化源頭管控,對新裝外墻保溫系統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建筑,督促產權單位制定更換和拆除計劃;對存在破損、開裂、脫落等問題的建筑外墻保溫材料,責令產權或管理單位限期修復;落實高層民用建筑外墻外保溫系統“一樓一牌”設置要求,標示外墻外保溫材料的燃燒性能、防火要求。落實項目負責人現場帶班作業、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強現場管理等制度。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分工負責,各市組織落實)
(三)違規裝飾裝修和動火作業
整治重點:電焊、氣焊、氣割等動火作業的限額以下小型工程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管理;電梯、空調、電氣、管道等設施設備維修、更換、安裝、拆除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違規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違規進行動火作業;未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九小場所”違規住人等問題。
主要任務:規范內部裝修,嚴格落實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備案制度;嚴格管控易燃可燃裝飾裝修材料,清理違規存放物品;禁止在人員密集場所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嚴格落實動火作業持證上崗、審批和現場監護制度;動火作業現場作業嚴格落實“六必須”措施;對“九小場所”存在違規住人問題的,責令改正,限期搬離。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分工負責,各市組織落實)
(四)消防設施配備和維護管理不到位
整治重點: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高位消防水箱間設施設備配置不全或失效;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防排煙系統運行不正常;建筑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不落實。
主要任務:全面檢測維護,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測和功能測試,確保供水壓力正常、設備完好、聯動可靠。重點整治修復,解決防火卷簾、防火門損壞、卡阻、無法正常閉合等突出問題,確保防火分隔有效。推動智能升級,結合城市更新,推動老舊高層建筑消防設施智能化改造,推廣應用物聯網遠程監控技術,提升設施管理效能。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負責,省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配合,各市組織落實)
(五)“生命通道”不暢
整治重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堵、鎖閉;消防車通道被違規占堵;高層住宅樓梯間堆放雜物;人員密集場所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未拆除。
主要任務:清理占堵障礙,清理建筑內外通道、出口的障礙物,限期拆除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防盜網(鐵柵欄)和固定障礙物。建立長效機制,規范消防車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標識化管理,加強日常巡查,嚴肅查處違占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負責,省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配合,各市組織落實)
(六)電動自行車及電氣火災風險
整治重點: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電氣線路老化、裸露、私拉亂接、超負荷運行;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
主要任務: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及時勸阻制止“飛線充電”危險行為;抓好《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宣貫落實。大力推進城鎮社區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設施建設。整治電氣線路私拉亂接、違規敷設等問題。嚴厲查處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假冒偽劣電氣產品。積極推廣智慧用電監測系統,實現對電氣安全風險的實時監測和預警。
(按照《全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方案》任務分工負責)
(七)單位自防自救能力不強
整治重點: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控制室操作人員等不具備相應知識能力;未落實入職必訓、定期培訓、轉崗輪訓要求;未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或預案不符合單位實際,組織培訓演練不到位,員工缺乏“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能力。
主要任務:推動社會單位健全培訓制度,落實崗前、崗位培訓,做到未培訓不上崗;強化重點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和履職能力培訓,嚴查無證上崗;督促社會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全面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負責,省政府安委會成員單位配合,各市組織落實)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與全面攻堅階段(即日起至2026年2月底)
“百日攻堅”行動時間緊、任務重,動員部署與排查整治要統籌結合、壓茬推進。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氛圍。要圍繞整治重點與主要任務,組織各社會單位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各級各部門集中開展排查檢查,建立問題隱患和整改責任“兩個清單”,明確整改時限,逐項對賬銷號。要集中發現整改一批、掛牌督辦一批、通報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和典型案例,形成強力威懾。
(二)鞏固提升階段(2026年3月1日至全國“兩會”結束)
對“百日攻堅”行動進行總結,組織“回頭看”檢查,評估工作成效,梳理經驗做法,分析問題短板,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鞏固攻堅行動成果。
四、方式方法
(一)強化自查自糾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社會單位依法認真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消防安全檢查日”要求,對照整治重點,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帶隊,深入自查自改火災隱患和突出風險問題。要建立健全隱患臺賬,逐項落實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時限、預案,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要用好群眾舉報、內部舉報、信息化監測預警等手段,拓寬信息渠道。
(二)強化部門檢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要求,統籌部署開展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本領域內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分行業、分領域持續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嚴格落實行業部門“條線”監管責任,分門別類建立排查臺賬,梳理問題清單,對尚未整改的問題隱患跟蹤督促,緊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閉環,切實提升行業、領域消防安全整體水平。
(三)強化執法檢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敢于動真碰硬,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不能保證安全的,要責令停產停業停用整改,逾期未改的要依法予以關閉。要集中力量,對重點場所實施逐一排查,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嚴格落實“三個一批”措施(整改一批、掛牌督辦一批、通報曝光一批),形成有力震懾。
(四)強化督導問責
省政府安委會適時開展全省消防專項檢查,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約談通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開展督導檢查,對自查不到位、整改不力的社會單位,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對檢查不到位、排查整治走過場,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將“百日攻堅”行動作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舉措,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完善工作機制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排查、誰負責”的原則,扎實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進一步健全完善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督促社會單位將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崗到人,最大限度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三)強化宣傳引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發揮典型火災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對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典型案例進行集中曝光,強化輿論監督,推動責任落實。要制作消防警示教育片、公益廣告、消防安全明白紙,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推動形成全社會關注消防、參與消防、支持消防的良好氛圍。
(四)推動社會共治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組織基層網格力量、物業服務企業開展“敲門行動”,入戶宣傳“三清三關”(清理樓道、陽臺、廚房可燃雜物,離家關閉電源、火源、氣源)等安全常識,引導廣大群眾進一步增強火災防范意識、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切實筑牢消防安全人民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