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講話和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訓詞精神,全面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重大戰略部署,積極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構建新時代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充分發揮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的作用,立足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消防管理特色和災害事故特點,有力防范化解大灣區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保障大灣區安全發展,特編制本規劃。
本規劃范圍包括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市,以下簡稱粵港澳大灣區(廣東),重點服務于廣州實現老城市新活力、新出彩,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珠海培育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重要節點城市突出產業特色、增強綜合實力的城市發展目標,為大灣區城市群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本規劃是指導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消防安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各城市消防專項規劃和相關政策的重要依據。規劃分三個階段,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25年,遠期至2035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規劃背景
一、現狀基礎
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有著明顯的國家制度和體制的優勢,具備地理、政策、產業和人才優勢,消防救援事業發展一直以來受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消防救援工作穩步推進并在全國居于領先水平。“全災種、大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火災整體形勢平穩;以專業消防救援力量為主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為補充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已基本構建;消防救援站點建設、裝備配備水平和供給能力不斷提升,綜合救援能力穩步提高;以消防安全責任制為基礎,“五位一體”新型監管體系為保障,初步構建了符合大灣區特色的消防安全治理體系;粵港澳大灣區消防合作協議框架已基本構建,港珠澳大橋等跨區域消防救援問題已形成初步協作意見,區域聯動機制初步達成共識;以信息共享、信息基礎設施、新技術為核心的消防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
二、面臨挑戰
消防救援工作仍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地處珠江入海口,臺風、暴雨、洪澇、滑坡、風暴潮、高溫高濕等自然災害易發多發,是典型的氣候脆弱區,當前應對“全災種、大應急”的綜合救援整體能力較為薄弱。消防救援站總量“欠賬”和結構性“欠賬”問題仍然存在;各地區的裝備配備、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在不同程度上存有不足;消防治理體系、區域救援聯動、消防信息化建設等仍需加強。
建設世界級城市群消防工作承擔更大責任。從發展趨勢角度,粵港澳大灣區(廣東)人口結構將不斷優化,高端人才不斷集聚;從發展重點角度,大灣區著力構建現代化交通基礎設施體系,建設世界級港口群、機場群、快速軌道網和高速公路網;從發展格局角度,大灣區“構建極點帶動、軸帶支撐網絡化空間格局”和“完善城市群和城鎮發展體系”,城鎮集中建設區集聚效應越為顯著,城市邊緣區的接壤地區和飛地合作區成為新的機會空間;從產業發展角度,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應運而生,傳統、新興及未知風險安全威脅相互交織。隨著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建設的協同發展,其火災致災因子復雜多樣,風險承災體高度密集,必將給消防安全工作帶來新的考驗。
對標國際一流灣區消防工作經受更大考驗。與東京灣區、舊金山灣區、紐約灣區等世界三大灣區相比,粵港澳大灣區的消防整體水平較低。土地面積最大,人口總量最多、密度最大帶來消防問題突出;人均GDP落后于其他三大灣區,地均GDP不到其他灣區的一半,影響設施配套;消防救援站的平均服務面積、平均轄區面積、消防員萬人擁有率等都存在一定差距。消防安保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必須樹立“萬無一失”的工作標準,落實更加嚴厲的工作措施。
協同粵港澳三地消防工作面臨更大挑戰。粵港澳大灣區三地在“一國兩制”下政治制度、法律體系和行政體系等方面存在差異,體制、機制、理念的差異是粵港澳三地消防工作協同的主要瓶頸。三地跨區域共建共享機制尚不健全,協調政府職能部門聯合救援的體制機制不夠順暢,應對大型綜合救援時救援裝備和物資儲備不足,應對大災種的應急通信保障尚未構建,區域應急救援物資共享機制尚不成熟。
第二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重要講話和向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訓詞精神,自覺把消防工作融入國家戰略,緊緊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總目標,以引領國際、灣區特色、高點定位、安全體系為著力點,科學規劃建設消防安全格局,構建新時代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體系,統籌推進區域消防工作協同發展,努力為建設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打造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示范區提供堅實消防安全保障,為人民美好生活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問題導向,著力破解消防發展難題。瞄準消防安全隱患較為突出、公共消防安全基礎相對薄弱、消防救援力量不足、消防治理體系尚不完善等現實短板。科學制定針對性措施,切實解決制約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消防事業發展的源頭性、基礎性矛盾,實現消防事業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統一。
統籌兼顧,突出夯實消防安全基礎。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香港、澳門與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的協同發展,牢固夯實各城市的消防安全基礎,重點關注城市集中建設區、城市邊緣區、城鄉融合區等消防安全工作,科學開展火災風險評估,合理規劃消防安全布局,統籌推進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全力構建廣域協同的火災防控體系。
改革創新,深化完善消防工作機制。根據消防工作實際,加強改革創新能力建設,積極完善消防治理體系,推進消防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完善消防安全法規體系,推進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切實提高消防治理水平。
服務民生,積極創造優良消防安全環境。著力提高群眾消防安全意識,提升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水平,規范消防監督執法服務,深化消防執法簡政放權,優化便民利企服務,積極構建和諧有序的消防人文環境。
合作共享,全面推進消防協同發展。緊跟粵港澳三地協同發展步伐,主動作為、優勢互補,打破思維定式,建立區域消防工作議事協調機制,規范區域消防監督管理模式,同步建設消防基礎設施,完善區域滅火救援機制,為粵港澳三地協同發展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發展目標
按照“三個階段”安排,攜手港澳全面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消防事業發展。
到2022年,分級分區的消防安全框架初步拉開,重點加強廣州、深圳極點城市的消防安全建設;明確構建創新突破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的新思路,明確多級消防救援站的站點布局和建設標準,優化提升消防裝備配備水平,強化消防專業力量,按照現有規范補齊缺口;初步構建具有灣區特色的消防安全治理新體系,著手構建區域協同的共建共享的新路徑,加強消防信息化建設,為打造世界級一流灣區提供堅實的安全基礎。
到2025年,分級分區的消防安全新格局初步形成,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強化提升廣州、深圳極點城市的設施建設標準;加快構建創新突破的消防救援站點體系,針對性強化提升消防裝備配備,不斷優化專業力量、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6,佛山、肇慶、東莞、惠州、中山、江門等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4。社會應急力量建設達到國際先進城市標準;基本形成具有灣區特色的消防安全治理新體系,完善優化區域協同的共建共享的新路徑,進一步強化消防信息化建設。
到2035年,形成立體綜合、覆蓋全域、集約高效、引領國際的綜合應急救援新體系;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顯著增強;具有灣區特色的區域協同、安全穩定、智慧創新的全域消防管理體系和消防安全格局全面建成。
第二章 構建分級分區的消防安全新格局
結合粵港澳大灣區空間布局和人口、經濟的聚集程度與分布狀況,構建極點分級引領、骨架網絡支撐、廣域分區協作的分級分區消防安全空間格局。
第一節 極點分級引領
一、極點城市
以廣州、深圳為極點城市 ,結合廣州國家中心城市、綜合性門戶城市,深圳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等功能定位,提升消防安全整體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突出先試先行和試點示范。創新打造消防救援站點布局體系,率先構建國際標準的救援力量體系和輪值機制,特色構建立體化、精準化、系統化的消防治理模式,大力推動引領粵港澳全面合作,集聚消防人才和消防產業發展。因地制宜提高前海、南沙等合作示范區的消防安全水平,優化空間布局。
二、重要節點城市
發揮廣佛、深港、珠澳強強聯合的引領帶動,大力提升珠海、佛山的消防救援水平,結合自身優勢與風險點,保持與極點城市同步,消防救援站點建設標準與廣州、深圳保持一致,大力構建力量保障和治理管控體系。協調廣佛接壤地區,珠澳飛地合作區域、口岸、通道的統籌共建共享。
提高肇慶、東莞、惠州、中山、江門的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結合自身定位,增強發展的協調性,強化與極點城市的互動合作,優化城市消防救援站點布局,帶動周邊城鎮與村莊發展,因地制宜補齊公共消防基礎設施短板,提高消防安全治理水平和消防信息化水平。
第二節 軸帶網絡支撐
建設以干線公路網和城市干道網為主通道,航空、鐵路、公路、跨區域通道協同的消防安全發展軸,并結合珠江及其支流等河流水系等設置區域防火隔離帶。完善生命線應急保障系統,構建支撐全區域安全格局的核心網絡骨架,形成主要城市間高效連接的網絡化空間格局。
加強完善以高速鐵路、城際鐵路和高等級公路為主體的快速交通網絡與港口群和機場群所構建的區域經濟發展軸帶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安全管控和管理。以超高標準配置港珠澳大橋、廣深港高鐵、深中通道等跨區域交通消防的基礎設施和人員力量,加強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節 廣域分區協作
一、三大都市圈消防協同
加強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的區域消防安全布局整體優化,規劃建設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消防學院、消防訓練基地、消防科研基地等灣區級和戰區級(城市群級)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加強協同發展。加快區域協同的消防安全治理,尤其是交界地區消防安全統一規劃、統一政策、統一管控。
二、三地消防深度合作
逐步健全大灣區突發事件協同應對和聯合指揮機制、應急資源合作共享機制,探索大灣區應急救援通關備案制度,建立大灣區重大災情統一接警調度機制,提高接警調度效率,全面提升三地應急救援響應能力和實戰能力,構建三地宏觀統籌人才培養體系。
三、泛珠三角消防廣域協作
發揮大灣區消防層面的輻射帶動作用,統籌大灣區與粵東西北地區消防安全布局,帶動周邊地區消防基礎設施水平提升,積極對接國家東南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潮州),提升東南沿海區域綜合應急救援能力。依托泛珠三角區域其他地區的交通網絡,形成梯度發展、優勢互補的消防安全協作體系。同時依托沿海鐵路、高等級公路和重要港口,實現大灣區與海峽西岸城市群和北部灣城市群的應急救援聯動發展,依托高速鐵路、干線鐵路和高速公路等交通通道,構建大灣區消防安全協作圈。
創新構建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等多層級消防站新體系,加強專業救援力量為主,社會應急力量為補充的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打造典范化的救援力量保障,高標準配備消防救援站裝備,配齊配強專業救援消防裝備,形成引領國際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
第一節 構建創新消防救援站新架構
一、創新建立超大型消防救援站
按照功能補充、就近調配、快速行動、有序救援的原則規劃在廣州建設1個灣區級“區域消防救援中心”(超大型消防救援站),依托中國救援廣東機動專業支隊進行設置。在珠海、惠州規劃建設2個戰區級(城市群級)“區域消防救援中心”(超大型消防救援站)。超大型消防救援站主要承擔區域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事故等突發事件的處置、應急救援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及應急救災物資儲備調運等職能,集綜合救援基地、培訓基地、物資儲備基地于一體,發揮區域應急救援中心作用。
按照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工作部署整合森林消防救援力量,積極拓展綜合應急救援力量,提前謀劃與國家東南區域應急救援中心(潮州)共同開展高溫高濕地區跨區域乃至跨國救援力量建設。
到2022年,全面落實《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完成建站選址、人員招錄、裝備配備等前期籌備工作。到2025年,各級區域救援中心(超大型消防救援站)投入使用,充分發揮職能效用。到2035年,平穩運轉、適當擴充規模與補充功能。
二、推動整合大型消防救援站
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每個市均規劃建設1個市級“區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
東莞、肇慶、惠州、江門、中山等其他節點城市根據警情實際整合設立3—5個市級“區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注重選址的科學性、合理性。協同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隊伍布局,確保大灣區內化工園區實現市級“區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全覆蓋。
到2022年,每個大型消防救援站根據實際需求差異化整合,不同城市、不同地區的相鄰區域要考慮互補性,完成大型消防救援站人員和裝備的整合工作,結合實際情況力爭完成場地、房屋建筑等硬件配備。到2025年,大型消防救援站場地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到2035年,平穩運轉、適當擴充規模與補充功能。
三、高標準建設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
對標紐約、東京等其他灣區發達城市的站點布局水平,高于國家規范標準,構建以一級消防救援站為核心的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體系,同時有任務需要的城市可設水上消防救援站、航空消防救援站、軌道消防救援站等專業消防救援站。
(一)一級消防救援站
到2022年,一級消防救援站的規劃布局以消防隊接到出動指令后正常行車速度下5分鐘內可以到達其責任區邊緣為原則,廣州、深圳等極點城市全部補齊一級消防救援站,其余城市部分選址并建設。
到2025年,推動二級消防救援站改造提升,新建消防救援站按照一級消防救援站標準建設。廣州、深圳兩大極點城市的核心地區可綜合考慮人口居住密度、土地發展密度、交通通行能力、建筑物高度以及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等多方因素,率先探索消防隊接到出動指令后正常行車速度下4 分鐘內可以到達其責任區邊緣。
到2035年,粵港澳大灣區(廣東)全部以消防隊接到出動指令后正常行車速度下4 分鐘內可以到達其責任區邊緣為原則建設一級消防救援站作并投入使用,保證平穩運轉。
( 二)專業消防救援站
1.水上消防救援站
綜合考慮大灣區海域面積廣、內河里程長、水域沿岸產業多的特點,設置海上消防救援站和水陸兩棲消防救援站,并規范水上消防救援站的建設標準。
海上消防救援站:廣州、深圳、珠海、惠州、東莞、中山、江門等沿海城市需結合自身水文條件、海域通行能力各設置不少于1個具有海上救援職能的消防救援站,海上消防救援站選址應靠近港區、碼頭,避開港區、碼頭的作業區,避開水流不穩定區域。海上消防救援站與陸上基地之間的距離不應大于500米,不得跨越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鐵路干線。建設水域救援、船舶火災撲救的訓練基地并承擔水域救援培訓功能,增加水域災害事故救援的模擬訓練設施,配齊應急保障物資,以應對港口大型船舶危險化學品火災救援、水域自然災害救援等需要。
水陸兩棲消防救援站:在西江干線(肇慶、佛山、中山、江門、珠海),北江的廣州、佛山段、東江的惠州、東莞段結合水文、通航條件分別合理設置水陸兩棲消防救援站。在以廣州、深圳、珠海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中部地區港口群進行重點設置,避開水電站、大壩和水流不穩定的區域,選址宜設在主要港區和碼頭的上游位置。若港口碼頭周邊有城市消防救援站需進行資源有效整合,增加水陸兩用人員和裝備配備。
到2022年,完成建站選址、人員招錄、裝備配備等前期籌備工作。到2025年,沿海各城市完成至少1個海上消防救援站建設工作,各城市完成部分水陸兩用消防救援站的建設工作。到2035年,水上消防救援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2.航空消防救援站
到2022年,航空救援消防站與省政府公務飛行服務隊合作,并主動對接省應急管理廳,籌備航空消防救援專業隊。到2025年,以共用共享、節約高效為原則,協同推動航空消防救援站建設。到2035年,考慮消防救援的特色化、專業化需求,規劃完成航空消防救援站建設,不斷強化航空救援關鍵力量建設,做到響應速度快、機動能力強,便于承擔對大灣區乃至更大范圍的各類災害事故救援工作。
到2022年,完成建站選址及相關前期籌備工作。到2025年,廣州、深圳、佛山、東莞、肇慶等完成軌道交通消防救援站建設。到2035年,軌道交通消防救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因地制宜建設小型消防救援站
針對城市集中建成區的欠賬問題和用地緊缺問題,結合深圳小型消防救援站布局經驗,無法進行一級消防救援站布點的片區通過新建小型消防救援站來解決。通過大數據模擬評估計算,合理分配一級消防救援站與小型消防救援站的覆蓋區域與力量配置,確定消防救援站建設規模和轄區面積。加快推進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設工作,實現轄區消防救援力量全覆蓋。
在城市集中建設區,小型消防救援站的平均服務面積2平方公里。在城鄉融合區,按照平均服務面積10平方公里建設鄉鎮消防救援站(按照小型消防救援站標準建設)。規劃建設的新區,鼓勵結合區域產業布局、交通規劃等問題建設小型消防救援站,進一步織密站點布局。
靈活采取新建、改建、配套建設、政府租賃等多種途徑進行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設,創新模塊化、撬裝式板房等建筑結構模式,縮短建設周期,按照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設標準進行設置。
小型消防救援站主要負責執勤戰備,日常訓練主要是理論學習,基礎體能,基礎技戰術訓練,技能的提升和協同訓練,以及復雜的技戰術訓練,由中心站負責集中培訓,小型消防救援站的隊員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輪訓,并進行考核。協同訓練以及復雜的技戰術訓練,由中心站負責集
中培訓,小型消防救援站的隊員每年進行一定時間的輪訓,并進行考核。
到2022年,各城市完成部分小型消防救援站的選址、人員招錄、裝備配置的工作。到2025年,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全部完成小型消防救援站的建設,并投入使用。到2035年,各城市小型消防救援站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第二節 加強綜合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國家綜合性救援力量建設,推動與地方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志愿者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相結合的共訓共練、救援合作機制。
一、補充專業消防救援力量
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好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到2022年,各城市按照規范標準招錄人員、補齊缺口。到2025年,廣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6,佛山、肇慶、東莞、惠州、中山、江門等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4。其中深圳應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優勢,優先嘗試建立高度穩定的職業化公共消防管理隊伍。到2035年,廣州、深圳等極點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13,珠海、佛山、肇慶、東莞、惠州、中山、江門等城市,消防員萬人擁有率達11。
到2022年,率先探索地方政府專職隊輪值機制。到2025年,實現一級消防救援站、專業消防救援站和大部分小型消防救援站人員兩班輪值機制。到2035年,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全部實現三班輪值機制。
(一)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作為消防救援的攻堅力量,主要布置在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以及個別火災高發區等任務重的小型消防救援站,確保急難險重任務以及人民群眾最需要的任務,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伍能夠第一時間響應。加快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招收力度,并積極向國家申請編制進行補充。
(二)建好專職消防救援隊伍
各級政府出臺政策加快專職消防隊員招收力度,作為今后大灣區的消防救援主要力量,主要布置在一級消防救援站、專業消防救援站和大部分小型消防救援站,并統一納入消防救援部門建設管理和調度指揮,建立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營房裝備建設的長效機制。發揮“一專多能”作用,承擔撲救火災、消防宣傳、防火巡查、隱患查改和應急救援等防災減災救災綜合職能。
提升專職消防員身份認同感,完善福利待遇保障體系,提高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標準,確保政府專職消防員工資福利待遇不低于當地事業單位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參照國家消防救援隊員標準發放高危補貼、執勤補貼,并納入績效考核獎、精神文明獎等范疇。
二、引導社會應急力量建設
(一)規范企業專職消防隊
大型核設施單位、大型發電廠、民用機場、主要港口,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大型企業,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庫、基地,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距離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較遠、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等設置企業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消防巡查、檢查、消防宣傳培訓、滅火救援等工作。完善企業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標準,明確軟硬件建設要求,建立企業專職隊伍建設和運行的政府評估機制,加強企業依法建設和規范化管理。
(二)支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政府應當定期對當地的社會應急力量進行培訓指導,逐步實現全民培訓產業化,形成政府組織引導,社會參與對社會應急救援力量進行培訓的發展模式,瞄準“全災種、大應急”突出本領域行業的應急救援技能發展,培訓合格后發放相應等級的應急救援資格證,提升社會應急力量發展質量。
政府出臺獎勵激勵政策支持社會應急救援力量發展,通過政府補償、購買服務、以獎代補等方式,對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與滅火救援行動的實際損耗給予補償和獎勵補貼。社會應急救援力量應當向當地民政和應急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三)激勵志愿消防力量發展
企事業單位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建立志愿消防隊,加強基層火災風險防范能力。出臺獎勵激勵政策支持志愿者組織和志愿消防隊發展,引導社會民間資本和熱心公益事業的企業團體積極投身志愿救援服務。
第三節 提升消防救援裝備配備水平
一、高標準配備消防救援站裝備
突破現行規范標準,高標準配備消防救援站裝備,優化裝備結構,提升裝備質量性能。
(一)2022年目標
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和小型消防救援站結合實際需求進行裝備配備和增配,盡量實現裝備達標。
(二)2025年目標
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等在滿足達標配備的基礎上,配備化學防護服、偵檢器材、無人機等易損高價值防護裝備和高精尖裝備的仿真模擬訓練系統。探索智能化無人偵察滅火。
加強消防裝備規范化管理。加強對消防員使用設備的培訓,提高對訓練裝備的使用水平。招錄專業設備維修技師,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提高裝備設備的管理能力,建立全壽命周期的裝備器材管理體系,確保管理信息實現實時共享。
(三)2035年目標
全面普及無人化、自動化、智能化消防裝備配備,確保大灣區裝備建設處于世界領先水平。推動裝備統型融合。全面實現粵港澳消防隊伍裝備統型融合,提高大灣區消防救援整體水平。
二、配齊配強專業救援消防裝備
合理確定不同區域的消防裝備建設和配置標準,建立符合大灣區城市群定位的消防裝備配備標準。
(一)2022年目標
按照“一專多能、專常兼備”和“一主一備一訓練”原則,配齊配強專業化裝備,實施裝備模塊化儲存和快速機動運輸。
結合大灣區風險布局特征,建成健全包括地質災害救援、水域救援、山岳救援、核生化處理、空勤救援、石油化工等在內的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并配齊裝備。
(二)2025年目標
強化新裝備研發配備。著眼特殊火災和特種災害事故處置需要,充分利用大灣區科技和工業發展優勢,組織研發高層建筑滅火、多功能無人機、智能無人應急救援、輕型智能工程機械、危險作業機器人、高速公路救援警戒等新技術裝備,廣泛開展裝備技術革新活動。建立落實新裝備試用驗證評估制度,借鑒“孵化器”運作模式,加快裝備研發和革新成果的推廣,加強先進實用新型裝備配備應用,逐步形成作戰、裝備、科研、企業等部門協同配合的裝備研發生產配備使用格局。
探索配置機械式骨骼、攜行機器人等輔助設備,提升地震、山岳救援裝備能力;提升紅外夜視儀等感知熱源設備,提升地下救援、濃煙環境救援的裝備能力。
(三)2035年目標建成系統化、智能化、無人化的專業救援消防裝備體系,達到精準救援、科學高效滅火的國際一流水平。加強同港澳消防救援隊伍合作,合作共享潛水打撈、空勤救援等人員和裝備建設,推動專業化裝備的深入融合、資源共享。
重點引進大功率供水車組、高噴車、泡沫車等先進車輛和大流量、高射程自擺炮、遙控炮、遠程供水系統以及照明、通信等高效器材,對照器材裝備性能,科學組合調配,同時加強對新型高效滅火藥劑的引進力度,拓寬滅火劑來源,提高滅火劑快速投送能力。
第四節 強化區域應急救援力量保障
一、建強訓練與戰勤保障
完善灣區級保障功能。重點結合總隊本級裝備維修、滅火藥劑儲備、應急裝備和物資儲備、戰勤保障車輛裝備等資源,按照全要素保障要求,建設完整的物資保障、生活保障、衛勤保障、技術保障和社會聯勤保障5大功能,打造大灣區戰勤保障“龍頭”作用。深化廣州(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惠州、江門戰勤保障基地建設。對現有戰勤保障基地優化升級,配強人員和戰勤保障裝備,健全社會聯勤和物資共享儲備機制,發揮輻射效能,打造應對重大災害事故戰勤保障的戰略“骨干”。優化整合其他支隊級戰勤保障力量,完善市級保障能力。根據各支隊編制情況的不同,結合支隊實際,優化整合現有資源,建設專門的政府專職消防隊等多種方式建設戰勤保障力量,完善區域內多個戰勤保障“支點”。
二、規范指揮響應調度機制
大灣區級應急響應機制。大灣區2個(含)以上支隊跨區域作戰,應啟動消防戰勤保障大灣區級應急響應機制,總隊指揮中心統一調度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基地及相關戰勤保障機構實施遂行應急保障。
市級應急響應機制。市、縣3個(含)以上中隊聯合作戰或者作戰時間持續2個小時以上,應啟動消防戰勤保障市級應急響應機制。在城市內,采用“中心站 小型站”的1 N執勤模式,形成了“一點著火、多點響應、互救互助、聯動作戰”的良好局面。考慮到未來消防救援需求的綜合性,探索規劃中心消防救援站與120院前急救站合并建設模式。在極點城市廣州、深圳進行先行先試。
三、加強裝備物資儲備
充分對接珠江東西岸的國家級應急物資儲備庫,研究制定大灣區戰勤保障基地裝備物資配備標準,結合災害事故特點,加強區域性裝備物資儲備。按照內外結合的原則,采取與相關生產、存儲企業簽訂代儲、代供協議等方式,儲備裝備物資和滅火藥劑。建立消耗性裝備庫存備購機制,滿足滅火救援急需。廣州、珠海、惠州、東莞等石油化工、精細化工相對聚集的地區,開展裝備保障效能評估,有針對性儲備充足防護裝備和洗消藥劑,確定滅火藥劑保障基數,指導督促石油化工、精細化工企業按標準儲備滅火藥劑。
四、提升裝備物資模塊化儲運能力
進一步深化裝備模塊化建設,加強裝備物資儲備,提升裝備模塊化運輸和投送能力。加強全地形、大功率、輕型化越野運輸車輛配備,重點研發便攜式助力運輸車、攜行運輸機器人、單兵外骨骼等輔助攜行運輸工具,研究解決“最后一公里”運輸難題。
立足新型救援任務需要,積極探索多元化、機動靈活的物資運輸保障模式,建立完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等應急調運與配送機制。分級分類制定戰勤保障預案,從難從嚴開展實戰演練。組織社會聯動單位參加裝備投送、現場搶修、物資補給等保障項目演練。
建立消耗性裝備庫存備購機制,大灣區戰勤保障機構按照模塊化要求完成裝備物資存儲和運輸;研發便攜、輕量化復雜路況的運輸工具;石化聚集區完成主要滅火裝備和滅火藥劑儲備。裝備模塊化儲運進一步規范,建立完善裝備運輸保障機制。
五、完善社會應急救援物資聯勤保障
理順應急救援保障聯動機制,充分整合大灣區內應急物資、重型工程機械等應急救援資源,建立應急救援保障聯動機制,滿足處置重大災害事故的增援需要,提高滅火和應急救援裝備保障能力。積極推進社會物資的共享合作模式,可通過購買服務、聯勤合作協議等方式。同時加強同政府其他物資儲備部門的聯調聯訓、資源共享,確保關鍵時刻能做好保障。
建立立體多元裝備物資投送體系。針對參與跨省救援裝備運行以及長距離運輸的需要,科學設計保障模塊,平時按照空運、水運、鐵路運輸要求儲備倉庫,出動時便于模塊化快速裝車。推進與航空運輸公司、火車站、機場、大型物流公司等單位簽訂聯勤保障協議,實現立體多元投送,建立便捷高效運輸機制。戰時能夠通過救援直升機或大載重無人機快速投放模塊箱。
深化消防執法改革,構建以實現高度自治、源頭治理、強化消防專業人才、提升公民安全素質、拓展消防宣傳模式等立體化的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體系;對城市集中建成區、城市邊緣區、城鄉融合區及區域基礎設施進行精準化管控;構建以完善地方法規體系,全面制定地方規范標準,提升特殊場所消防管理標準的系統化法治保障體系,力圖形成灣區特色的消防安全治理新體系。
第一節 構建立體化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體系
一、全面實現高度自治的消防治理體系
推動出臺并全面實施《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厘清社會單位、個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邊界。厘清各級黨委政府組織領導職能,研究制定城鄉消防治理方針政策,督辦解決重大消防工作事宜,并由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具體實施。深入貫徹基層治理思路,融入基層綜合治理“全科網格”體系。各級消防部門、行業部門、鄉鎮街道深度應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手段,推行跨部門聯合行動和預約檢查等便民利企措施,實現守法者無事不擾。推動信用積分為基礎的消防安全信用監管模式,強化消防信用評價結果與社會信用聯合獎懲相融合。 推行健全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質量認證體系和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職能力評價體系,采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與保險、金融手段相掛鉤形式,鼓勵定期委托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風險評價機制,倒逼責任落實 。鼓勵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成立消防安全自律管理組織,實施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評價、自我整改。
二、提升本質安全治理水平
從源頭上全面強化火災隱患綜合治理,以建筑基礎信息、人口遷徙信息、企業經營信息為基礎,綜合運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手段,分區域、分場所、分建筑等類型構建全方位立體化火災風險預警研判體系。明確“短中長期”隱患治理目標,按照“消防列清單、政府抓督辦、部門抓整改”,充分運用火災風險預警預判和火災事故延伸性調查結果,結合風險、危機、應急管理不同階段特點,通過技防人防物防手段,從根本上解決城中村、電動自行車、違規住人、電氣火災、三合一場所、村民自建房屋等重點管控對象消防安全突出問題。
三、全面加強消防職業人才建設
在大灣區率先做強消防智庫,為消防救援機構、政府部門、行業單位等提供全面服務。完善消防法制與消防技術專家參與消防監督執法工作管理制度。 鼓勵消防領域專家協助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專家意見可作為消防監督檢查結論的參考依據,建立健全技術專家管理評價制度和動態考核退出機制 。主動融入國家人才技能培養工程,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消防從業人員水平能力評價機制。通過經濟杠桿手段,打造消防職業經理人人才市場平臺,有效提高企業自主管理能力。
四、全面提升公民安全素質
完善公民安全教育體系,將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納入國民教育、職業教育、農民工技能教育、領導干部教育。推進應急管理相關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院開設與消防工程、消防管理相關的專業和課程,支持民辦與非民辦消防專業培訓機構發展, 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和社會單位購買專業消防培訓服務 。加大對建構筑物消防員、滅火救援員等專業消防技能培訓的資金扶植力度。
五、全面拓展消防宣傳模式
充分發揮現代科技手段,啟動國家級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建設,分區域、分重點打造灣區、市、縣級應急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和微體驗點體系,形成全民參與體驗消防安全的格局。充分發揮互聯網手段,實現消防救援站、各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參觀線上預約、消防安全知識線上學習,建設消防宣傳教育云平臺和全民消防教育培訓積分檔案,形成全民終身學習消防安全的格局。充分發揮志愿服務作用,創新消防志愿活動形式,將志愿活動與企業、單位、公民消防安全行為掛鉤,形成全社會共同開展消防志愿活動的格局。
第二節 構建精準化重點場所管控體系
一、夯實城市集中建成區安全基礎
高層建筑:重點加強對廣州、深圳等城市高層建筑的安全管控。超高層建筑應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制定并出臺高層建筑的微型消防救援站建設標準。保障高層建筑供水可靠性,完善建筑信息庫和智能預警系統,強化火災監測預警建設。
大型商業綜合體:重點加強對廣州、深圳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控。超大型商業綜合體應制定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的技術標準,建立責任清晰、高效運行的消防管理責任鏈條和全員消防培訓制度。
地下空間:重點關注廣州、深圳兩個地下空間開發量巨大、強度迅猛的城市,以“地上地下同等防控”的模式,加強消防安全管控,推進地下空間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完善的火災防護和監測預警系統,強化地下空間設施防火審核驗收,提高消防安全設防等級。
二、優化城市邊緣區安全布局
城市倉儲物流區:加強位于城市集中建設區內的倉儲物流的搬遷與整治,出臺制定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倉儲物流區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標準,重點關注冷鏈物流、鋰電池物流消防安全防控。按照依法自我管理、消防責任自負的原則,督促指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實施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石油化工區:加強石油化工區的搬遷與整治,統籌解決“城圍化工”重大隱患問題,利用物聯網、智能識別等信息化技術手段,構筑具有火災預防、報警、撲救、善后處理等消防安全管理體系,構建企業專(兼)職消防隊,定期開展自查評估和實戰演練,完善易燃易爆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區:加強新能源、新材料產業區的消防安全管控,特別是針對氫能源、鋰電池等制定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嚴格新能源產業區的建設規劃審批、建筑審查、施工驗收的審批程序,利用技術手段進行全過程智能監控和預警,配備針對性的消防裝備,積極排查整治生產、倉儲中的火災隱患,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實戰演練,落實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
三、加強城鄉融合區安全管理
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場所、村級工業園:加快深圳、廣州、佛山、東莞的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場所、村級工業園改造,結合“三舊改造政策”,清理廠房、倉庫與住宅混雜情況,拆除危房和違章建筑,實現減量提質增綠,消除安全隱患。在未能全面開展的地區,采用局部改造方式,通過改造供電系統,打通消防通道,預設地下干式消防供水管路,補充臨時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裝備,轄區消防救援站配置小型車輛裝備,家庭配置滅火器材,組建義務消防隊等措施,確保區域內消防安全。
農村地區:深入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結合各地村莊規劃,大力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通過設置防火分隔、打通消防車通道、增設消防基礎設施、接通城市水網等措施,完善農村地區消防基礎設施布局,改善消防安全條件,降低火災風險。強化民宿消防安全管理,落實日常消防安全制度,嚴格明火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四、提升區域基礎設施安全建設
軌道交通:結合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提升區域基礎設施安全建設。加強高速公路、城際鐵路、地鐵等火災的預防,規劃完善消防基礎設施,保障運輸安全和交通通行。推行軌道交通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配齊配全報警、滅火、逃生、救援等器材設備,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防控網絡。
綜合交通樞紐: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應充分考慮各種功能的消防安全要求,與周邊城市功能統籌布局,保障消防安全。充分考慮機場、高鐵站點、城際鐵路站點等各種功能交匯銜接的消防安全要求,優化完善功能分區和消防基礎設施配備,制定切實可行的消防疏散預案。搬遷疏解各市現狀布局不合理、消防安全隱患較大的汽車客運站,升級改造保留汽車客運站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增配消防基礎設施,降低火災風險,強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區域交通通道:優化完善港珠澳大橋、深中通道、深珠(伶仃洋)通道、蓮花山過江通道、獅子洋通道(廣州南沙至東莞虎門)等跨區域通道消防基礎設施,強化專業救援隊伍和裝備配備,尤其是加強隧道、危化品救援的能力與水平。高度重視港珠澳大橋的消防安全建設,以超高標準配置消防基礎設施、人員力量。
港口碼頭:港口碼頭消防基礎設施實行與港口建設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驗收的原則。港區內現狀尚不符合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規定的危險貨物碼頭泊位、倉庫、錨泊地等,必須納入近期改造計劃,加強消防管理;完善水上救援法制建設和救援保障機制。對于未來新建的港口碼頭,要高標準配置消防救援站、消防裝備等,明確功能分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系統。
第三節 構建系統化消防安全法治保障體系
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按照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嚴于常規標準要求,制定符合粵港澳大灣區特色的消防標準及相關實施意見,嚴格規范消防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監督行為。
一、完善地方法規體系建設
不斷完善依法履職依法治理機制,科學合理制定粵港澳大灣區消防立法計劃,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立法調研和項目儲備,修訂和完善《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配套規范性文件,重點在推動行政審批、消防監督執法、消防隊伍建設等方面,建立健全符合粵港澳大灣區特點的消防事業發展實際的法規體系。做好立法與改革決策的銜接,對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消防改革事項與法規銜接情況進行評估論證。完善普法機制,創新普法模式,發揮法治基礎保障作用。
二、全面制定地方規范標準
圍繞區域火災防控重點,認真總結高層建筑、地下空間、“三合一”場所、文物保護單位、石油化工企業、村級工業園、城市軌道交通、冷鏈物流等各類火災隱患整治成功經驗, 編制地方性消防安全標準,針對性的制定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
編制灣區特色的超大型消防救援站、大型消防救援站、灣區城市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設標準和滅火救援、搶險救災車輛裝備配備標準,細化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程序。以電動汽車消防安全系列團體標準為依據,制定大灣區電動汽車生產、存放、使用等嚴格的安全標準和規范。學習深圳、珠海等市政消火栓建設的先進經驗,制定大灣區推進消火栓建設的實施意見。
三、提升特殊場所消防管理標準
建立特殊場所長效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實施安全智能管控、壓實消防安全責任,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的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辦法、加強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意見等,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實施消防安全智能管控戰略,建立消防物聯網監測平臺,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推動完善適合大灣區的火災防控措施,提升特殊場所和重點行業的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水平,并在廣州、深圳城市超高層建筑加強管理,采取先行先試 。
大力推動接壤地區、飛地合作區、口岸、跨境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區域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創新區域消防治理模式,從協同機制、工作理念、人才培養等方面推動區域協同發展。
第一節 推動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一、推動建設接壤地區基礎設施
廣佛、深惠、佛肇等接壤地區、以及與廣西、廣東其他市等交界地區加強各城市、區縣間協同聯動,同標準規劃建設消防救援站點,統籌建設消防供水、供電等消防基礎設施,實現資源共享。
二、推動建設飛地合作區基礎設施
深汕特別合作區、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惠州的大亞灣與惠東市內合作區(石化)等飛地合作區所管政府積極建設消防基礎設施,對接和加強救援行動互利措施,保障合作區安全高速發展。
三、協調建設出入境通道基礎設施
協調高標準配置港珠澳大橋、橫琴口岸、蓮塘/香園圍口岸、青茂口岸等跨境區域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共享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救援信息。加快香港、澳門與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的應急通信建設對接,在口岸、跨境通道區域建立協調指揮中心,進行統一調度。
第二節 深化區域協同消防安全治理
一、推進區域消防安全風險評估
每年開展一次三地消防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搭建區域性消防安全治理信息交互平臺。協同大灣區(廣東)各城市開展區域火災隱患治理,從源頭優化消防安全環境。
二、創新區域消防治理模式
兼容并蓄三地消防體制優勢特長。交界地區、飛地合作區、港珠澳大橋、口岸等跨區域地區建立區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協同機制。特別是在重大活動安保期間或敏感時間節點,統一開展交界地區社會面消防安全整治,增強消防安保承載保障能力。
第三節 共建區域協同應急救援機制
一、構建緊密高效的協調機制
按照“屬地管理、信息互通、協作配合”的原則,積極創建大灣區層面的“深度合作”,協調謀劃建立廣東消防與香港、澳門消防部門三地合作平臺,采取輪流承辦會議的形式,原則上每年不少于一次。對于可能影響大灣區消防安全的情報信息,以及可能影響大灣區安全穩定的特殊事件預警信息等,三地消防部門應依照聯絡機制及時通報。三地消防部門分別設聯絡官、聯絡員若干名,各自建立相應聯絡對口,負責大灣區消防工作。日常工作中需協調推進的事宜,由三方聯絡官及聯絡員負責溝通協調。
二、促進消防工作理念融合創新
采取輪值形式舉辦粵港澳大灣區消防運動會、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城市應急救援論壇、定期開展粵港澳三地聯合實戰演練、發揮民間力量成立粵港澳消防協會等方式,建立多元化消防平臺組織,促進三地政府、社會消防力量融合貫通。建立更加常態化、制度化的互訪交流機制,加強理念互通,達成理念共識,最終構建跨制度、跨邊界協同融合創新的消防工作理念,共同推動大灣區整體消防工作提升。
三、完善消防應急救援聯動機制
三地消防部門做好本方消防救援常備力量(人員、車輛、物資、裝備等)的備案受理及審查、三地對口執法部門備案信息互換等工作,并完善相關工作方案(預案),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跨界聯合救援演練。在大灣區急需實施跨界救援緊急情況下,由涉及的兩地或三地口岸對口執法部門啟動執法聯絡協調機制,確保已備案的應急力量快速、高效通關;對于緊急情況下確需臨時增派的未備案應急力量,按救援優先原則提供通關便利。三地消防部門各自負責處置發生在大灣區內本方管轄區域的災害事故。如發生重大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等可能涉及人員傷亡的緊急事故,應按救援優先原則為傷者及消防救援人員協調提供通關便利,并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
深化完善粵港澳緊急醫療和消防救援合作機制協議,建立實地熟悉演練制度,定期組織開展跨境環境熟悉訓練、聯合實戰演練,編制聯合救援預案,明確各類事故響應等級、力量編成、行動路線、通關模式、作戰方案等內容,針對三地消防器材裝備不兼容和消防救援設施、接警調度、通信工具不一致等問題,加強培訓、熟悉和交流,配備必要的器材裝備轉換接口,解決規格型號兼容問題。加強適應性訓練,深化三地規則對接,加強災情聯合預警機制建設,整合三地災情預警資源,針對臺風、洪澇、地震等區域性災情,開展聯合預警,加強三地信息對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整體防災減災救災時效性和準確性。
依托港珠澳大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立粵港澳大灣區重大災情統一接警調度機制,將三地消防指揮中心接入大橋指揮中心接警調度,實現三地消防救援人員、裝備、滅火藥劑等信息共享,發生災情時三地同步響應、多線并進、就近增援,提高接警調度效率。
第四節 打造消防救援人才集聚高地
一、加快消防學院和專業建設
對接香港、澳門消防訓練學院,同時可考慮與規劃建設的廣東應急管理學院融合統籌,按機構編制管理審批權限和程序,在珠海規劃新建1個消防學院,吸引和培養消防救援和科技研發專業人才,并與國際進行密切合作交流,借助港澳兩地先進的培訓方式,共同開展課程設計和培訓設施的研發,主要提供消防救援、使用消防裝備的培訓內容。對大灣區承擔培養消防救援專業性人才,并開展針對隊伍領導層、中層和基層的不同受訓對象的分層級培訓項目。聯動香港理工大學等境內外高等院校合辦消防工程專業。鼓勵聯合省內高校(高職)開設消防救援相關專業或定向開展消防救援崗位分類培訓計劃,安排招生計劃,有針對性地培養高素質消防救援人才,推動消防救援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
二、加強消防科研基地建設
規劃在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或廣州南沙區建設消防科研基地,加快推進“互聯網 消防產業”發展,建立消防產業產品制造中心、技術研發中心和展示中心,打造集產、儲、運、研、展、教、練、檢、采、銷為一體的產業聚集平臺,形成區域性的特色產業,打造大灣區安全發展示范、綜合減災示范、企業安全文化示范等國內一流、國際領先品牌,整合、集聚、提升,形成全國產業高地。建設粵港澳消防交流中心、深圳消防研究中心,加強消防科技研發和消防裝備自主創新,充分發揮灣區創新技術優勢,組建粵港澳大灣區消防安全產業聯創中心,組織消防安全技術論壇、展會等國際性活動,扶持灣區火災防控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推廣運用。圍繞提升火災預防水平、提高滅火救援能力、開發應用消防新技術、研究制定軌道交通、高空、水上等專業的救援體系標準,強化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應用,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含量。
三、加強消防訓練基地建設
構建以中國救援廣東機動專業支隊為龍頭,區域級訓練基地為支撐,支隊級訓練基地為基礎的消防訓練基地體系。
大灣區級訓練基地。突出專業性。滿足1000人執勤訓練需求,主要承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和大灣區中高級業務骨干專業技能培訓。依托中國救援廣東機動專業支隊建設著重建設模擬化工裝置、模擬山岳救援、模擬建筑物倒塌、可變空間災害事故救援、綜合訓練樓等模擬仿真訓練設施,同時增強高溫高濕條件下的救援訓練。
區域級訓練基地。突出針對性。規劃建設廣州(以輻射珠三角地區為主,同時第一時間響應輻射全省)、惠州(輻射惠州、佛山、江門、珠海、中山、東莞、深圳)兩個區域級訓練基地,滿足區域內消防救援人員輪訓需求。廣州基地重點加強空勤救援、高層建筑火災事故處置、地下建筑火災事故處置、化工裝置火災事故處置、船舶火災事故處置、地震救援、水域救助、工程機械、消防車輛裝備維修等訓練設施建設。惠州基地重點加強高層建筑火災事故處置、地下建筑火災事故處置、化工裝置火災事故處置、油罐火災火災事故處置、廠房火災事故處置、水域救助、核生化救援、工程機械、滅火劑保障等訓練設施建設。
支隊訓練基地。突出基礎性。建設滿足支隊級培訓教學需要的基礎訓練設施。有條件的支隊可結合轄區內突出災害事故特點,增加相應模擬訓練設施。主要承擔支隊消防指戰員、專職隊員的輪訓和社會面消防宣傳教育。鼓勵距離支隊訓練基地選址超過80公里的大隊建設訓練基地,對支隊訓練基地進行有效補充。
四、探索人才聯合培養機制
以消防實戰戰略需求為抉擇,粵港澳三地宏觀統籌構建人才培養體系,優化人才資源管理和配置,構建規范高效的人才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培訓見習長效機制,三地消防部門充分利用各自資源優勢,在火災撲救、海上消防、潛水救援、水面救助、醫療急救、危化品突發事件應對和專業人才培訓等方面開展交流合作,提供支持幫助。
每年有計劃分期分批組織三地消防人員開展交流學習研討,通過理論學習、專業訓練、技術研討等形式,互相了解和學習借鑒各地消防工作機制、理念和管理模式。加強各類優秀指揮人才和專業骨干力量的培養儲備,定期選送滅火救援、消防監督和火災事故調查專業技術人員到發達國家和地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培訓機構進行學習深造。配合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依托省內消防訓練基地體系建設若干消防救援教育基地,聯合三地學校開展青少年國民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互聯網大數據、5G技術等加強消防救援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消防治理能力信息化建設,加強三地信息共享、通信互通,力圖將大灣區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消防信息化新高地。
第一節 加強消防救援新型基礎設施建設
一、打造智慧共享的基礎通信網絡
建立指揮信息網、電子政務外網和互聯網之間的信息共享邊界,使指揮信息網具備與電子政務外網、互聯網、衛星通信網、無線通信網安全互聯能力,實現數據交互和網絡資源匯集。
指揮信息網:依托原指揮調度網整體接入骨干網,形成上下貫通的指揮信息網。按照應急管理部和消防救援局規劃統一接入。結合珠三角無線寬帶城市群建設進行帶寬升級,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應用,推進IPv6應用升級,依托SDN技術實現業務流量靈活調度,提升鏈路利用率和可靠性。
電子政務外網和互聯網:結合“數字廣東”建設和大灣區“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和珠三角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積極推動先進技術、保密通信技術在廣州、深圳等城市使用,加強通信網絡、重要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保護,增強信息基礎設施可靠性,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衛星通信網:對接融入應急管理部衛星網管系統,繼續大力開展輕型化、集成化衛星遠端站建設,加強衛星通信指揮車和高通量衛星通信裝備的配備,加強多運營商網絡聚合技術應用,實現多站點鏈路聚合。
無線通信網:大力發展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技術,綜合利用公網集群、PDT數字集群、LTE寬帶專網、Mesh自組網、北斗定位、短波等多種無線通信技術,解決各類場景下的語音、圖像、視頻、數據的高速傳輸以及時間校準、位置服務等綜合應用需求,為消防救援隊伍提供“全地域、全過程、全天候”的無線通信服務。
二、建設韌性高效的應急通信體系
建設空天地一體的應急通信網絡。采用5G、軟件定義網絡(SDN)、IPv6、專業數字集群(PDT)等技術,綜合專網、互聯網、寬窄帶無線通信網、北斗衛星、通信衛星、無人機、單兵裝備等手段,建成空天地一體、全域覆蓋、全程貫通、韌性抗毀的應急通信網絡。
加強公共社會資源對應急通信的支撐。建設應急通信專網(無線寬帶),分風險高中低區域,利用軍民融合寬帶資源,在大灣區建設應急通信寬帶專網。
構建應急指揮一張圖。推進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建設,研發數字化預案管理系統,與實戰指揮平臺融合銜接,實現災害可視化處置,建設智能型消防救援作戰指揮系統,與120急救平臺合并設置,統一調度,實行聯動,緊急突發事件信息共享,就近、就急,就突發事件等級,開展聯動指揮協調。
破解極端條件下應急通信難題(“斷電、斷路、斷網”)。深化總隊在江門與華為聯合創新的“背負式融合通信指揮系統”實戰應用,組建無人機偵察分隊,建立無人機遙感測繪系統。建設融合通信系統,大幅提升應急通信裝備智能化、輕型化、集成化、模塊化程度,以及通信網絡的承載能力、抗毀能力,實現智能化全感知、可視化全融合和無縫遂行指揮,全面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災種”應急通信保障能力。
三、構建全域物聯的消防感知網絡
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管理、火災防控、公眾服務的物聯感知前端建設,基于智能傳感、射頻識別、視頻圖像、移動互聯網等感知技術構建廣域覆蓋、靈敏真實、自動精準的源頭感知數據采集體系,推動形成“物視人事”的智能模式,為消防大數據分析應用打牢“強數據”基礎。
消防感知網絡對接使用部消防救援局感知網絡,共享應急管理部衛星感知、航空感知等資源,擴展消防物聯感知、視頻感知、全民感知等途徑,構建全域覆蓋的感知網絡,實現對自然災害易發多發頻發地區和高危行業領域全方位、立體化、無盲區動態監測,為多維度全面分析風險信息提供數據源。在廣州、深圳、珠海建設試點,探索形成產出效能高、可推廣復制、能落地實施的成熟建設模式,供各地參考借鑒。
第二節 加強消防治理能力信息化建設
一、增強大數據分析能力
充分發揮出大灣區數字資源的稟賦和在粵高新企業眾多的優勢,打造世界一流的消防大數據示范。建設大數據研判中心建設,“孵化”海量采集、智能研判、精準應用、迭代進化的消防智慧大腦。一方面,統一匯聚內外部信息資源,開展綜合研判和輔助分析,有針對性地推送災情研判、預警監控、聯動響應、指揮調度方案等智能分析結果,為各級領導指揮決策、態勢分析、信息研判提供智慧化支持。另一方面,借助AI賦能,自主成長進化,大幅提高分析研判、預警決策的針對性和靈敏度,實現“物以人智盡人事、人靠智能增效能”,最終形成“領導決策 虛擬助手”的新模式。
二、提升風險預警與防控水平
充分運用“粵系列”政務平臺和消防物聯網技術平臺,強化火災防控智能化、智慧化轉變提升,推動實施區域行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工作,構架風險一張圖,形成多級聯動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實現九大城市一體化監測、智能化預警、多信息融合、整體式管控。
三、推進消防智慧業務應用
圍繞“一套門戶體系,一個智慧大腦,五大業務平臺”的建設,以災害防控、應急救援、公眾服務、部隊管理四大任務為核心,建設社會公眾服務、社會安全管理、消防監督管理、應急救援指揮、隊伍內部管理等應用平臺,構建消防智慧業務應用體系。
第三節 加強三地信息共享與通信互通
一、構建海陸空全覆蓋的通信設施
構建大灣區海陸空全覆蓋的通信設施。海上建設海上浮臺通信設施,為海洋自然災害和海上突發事件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并研究建立三地互通的無線通信方式。空中建設空中浮臺通信設施,建設基于臨近空間飛艇的應急通信系統,通過空地基站組網,為自然災害、邊遠地區、重大活動提供應急通信保障。通過多飛行器組網,為地面用戶提供持續互聯網接入服務。
二、建立指揮系統和信息系統互通機制
結合粵港澳三地智慧城市合作,在消防層面探索建立三地互通的消防應用平臺,作為應急救援創新發展的大引擎、提升戰斗力增長點。以消防實戰指揮系統為核心,圍繞災情預警、力量調配、作戰指揮、戰勤保障等戰力關鍵要素,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智能輔助、科學決策、高效運行的協同實戰指揮體系,實時共享數據資源,自動采集、動態匯聚救援一線各類信息要素,全面建成跨部門、跨區域實戰指揮系統,提升應急救援科學化、智能化水平,為三方指戰員提供全方位、立體化決策信息支撐,有效建立指揮系統、信息系統互通聯動機制。
三、建立通信聯動機制
遵循大灣區信息化建設的標準要求,明確大灣區整體規劃與三地建設運營的統分關系。作為智慧平臺建設的先行者,粵港澳大灣區(廣東)積極與港澳兩地協同體系架構、技術路線、標準規范和共性功能等,確保上下貫通、高效聯動。
第一節 加強組織領導
創新大灣區消防工作合作組織方式,健立健全統籌協調工作機制,從頂層設計推動落實消防救援規劃的具體工作,協調解決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涉及政府各部門的事項,加強與各級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推動工程項目建設,確保規劃任務有序推進、目標如期實現。
建立監督考核問責制度和定期評估的動態跟蹤機制。深入落實責任推進制,形成齊抓共管的消防格局。各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各系統要積極承擔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各有關地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將消防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工作考核范圍。
第二節 加強制度建設
進一步完善消防經費保障制度,加強對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科學研究、人才培養、技術研發、科普宣傳和教育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建立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體系,多渠道籌集落實經費,增加消防規劃建設投資渠道。
立足大灣區跨區域聯合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加強政府引導、區域協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強化應急管理合作制度保障。建立協同合作試點示范機制,復制和推廣成效顯著的協同工作機制、經驗和成果,推動區域應急協同合作不斷深化。